“天下为公——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2016年11月12日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日。长期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并隆重举行孙中山诞辰纪念活动,缅怀他为民族独立、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所建立的历史功勋。

民革是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的参政党。在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为弘扬孙中山先生精神,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特举办“天下为公——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民革中央、中国美协等。

二、展出日期及地点

拟于2016年11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

三、展出规模

参展作品约200幅。

四、征稿范围

展览面向全国广大艺术家和民革书画工作者征集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参展作品主要围绕孙中山先生各个时期的活动风貌和重要事迹取材,重在表现孙中山先生伟大而光辉的一生以及他天下为公的崇高理想与爱国精神(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均可)。

(二)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书法。

(三)作品尺寸:油画作品尺寸不大于200cm(宽)×25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中国画、书法作品均为竖幅6尺整张。

(四)作品装裱:国画、书法、油画作品统一由承办方装裱或装框(特殊要求请注明)。

(五)作品归属:参展作品原则上退还作者。在尊重书画家意愿的基础上,作品可协商由民革中央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六、主办单位和参展作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展览期间,所有参展作品的安全由承办方负责保障。

(二)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电脑复制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凡送展作品运费自付,作者应确定其作品的保价,保险费用自理。退件费用由承办方承担(若需投保,保险费用将按照送件时保价投保)。

(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主办单位将组建展览作品集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待定),印制画册赠送各相关主办、支持单位,并向每位参展作者赠送2册。

(六)展览将向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由相关主办单位联合署名并加盖民革中央画院公章。

七、投稿办法

个人送展作品请于8月1日前将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发至民革中央画院进行初评,特殊尺寸的作品请于7月1日前将电子照片发至民革中央画院。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作品类别+作品题目(和画面相同)+作者姓名(例如,“油画-孙中山-李强”)。另以附件形式填写下列内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尺寸、作品简介(油画、国画要有画面介绍和创作背景,书法要有释文、出处,以上介绍200字以内)。

(二)纸质照片,8寸以上,照片背面写清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尺寸、作品题目(和画面相同),另附纸张填写作品简介(油画、国画要有画面介绍和创作背景,书法要有释文、出处,以上介绍200字以内)。

(三)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参展、评审费用。

八、评选安排

初评通过的作品将于8月15日前电话通知作者寄送件,寄送件要求另告。未获通知直接寄送作品原件,将不予退还。

9月15日前完成复评。入选名单将在民革中央画院网站上公布。未通过复评的作品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九、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东皇城根南街84号  邮编:100006

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社会处  牟洪建(13641340261)    杨  桦(18500088501)

电话:(010)85112497  传真:(010)85113248  

投稿信箱:mgzyhy@126.com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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