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公示

根据省编办《关于调整山东画院主要职责的批复》(鲁编办【2019】165号)文件精神,山东画院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进行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开展美术人才培训、学术展览、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活动。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山东画院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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