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中共山东画院支部委员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山东画院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姜宏伟主持支委专题学习会,支部宣传委员魏书波、纪检委员王磐德参加了学习。
在姜宏伟主持下,支委们全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容,并进行了专题讨论。在支委们就《条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的问责方式,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以及对不予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从重加重问责等谈了各自的认识后,姜宏伟强调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姜宏伟强调,我们要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要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担负起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支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条制》,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廉洁自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专题学习后,还学习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庆国庆70周年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姜宏伟主持学习《条例》专题会
支委魏书波参加学习《条侧》专题会
支委王磐德参加学习《条侧》专题会
9月6日上午,山东画院党支部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