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院概况

山东画院成立于 1988 年 9 月 5 日,根据《关于山东画院机构编制的批复》(鲁编〔1986〕163 号),确定山东画院编制 10 人。当时的建制为 山东画院办公室,聘任宋英、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担任院长。王奎章出任主任,担任法人代表,主持画院日常工作,对外称山东画院。

2011 年 1 月,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2011〕6 号),确定山东画院为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编制 34 人,山东画院由此成为实体创作研究机构。

2011 年 11 月 5 日,调整建制后的山东画院在济南举行挂牌仪式。以孔维克为院长的山东画院,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的领导下,继往开来,励精图治,不断强化创作、研究、 展览、培训、交流、公益六大职能建设,全院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不负使命,开启了山东画院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2024年3月12日,常朝晖任山东画院院长。

1988 年 9 月 5 日,山东画院成立大 会在烟台隆重举行。会上,聘请宋 英、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为山东画院院长

20世纪80年代 时任山东画院院长宋英 于希宁在一起

20世纪80年代,山东画院时任院长黑伯龙和画家许麟庐、张彦青、 刘鲁生在一起

20-世纪-90-年代,山东画院时任院长于希宁在香雪海梅林雪中写生。

2008年10月21日,山东画院时任院长刘宝纯荣获首届山东省“泰 山文艺奖”美术类终身成就奖

1988年山东画院成立只有一间

1991年迁至山东美术馆,借5间房合署办公

2011年11月5日,提升建制后的山东画院在济南举行挂

推动形成齐鲁画派纳入了省委政策,进入了省政府工作报告。院长孔维克在省政协大会上作“推 动形成齐鲁画派”的主旨发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3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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